2015年麟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

发布日期:2016-03-30 10:51 浏览次数:

2015年,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,县委、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稳增长、促改革、调结构、惠民生、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,牢牢把握“稳中求进”的总基调,全县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,实现了“十二五”圆满收官,为“十三五”经济社会发展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    一、综合

经过初步核算,省、市统计局评估,全年实现生产总值64.48亿元,同比增长14.6%。其中,第一产业增加值6.71亿元,增长5.1%;第二产业增加值50.17亿元,增长19.1%;第三产业增加值7.6亿元,增长10.0%。按常住人口计算,人均生产总值70163元,增长15.3%。按2015年12月31日的外汇牌价(汇率为1美元兑6.4936元人民币)计算,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0804美元,增长8.6%。

2015年,第一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.4%,比上年下降4.6个百分点;第二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0.8%,比上年下降13.1个百分点;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7.8%,比上年提升17.7个百分点。三次产业的结构比由2014年11.8:78.9:9.3变化为10.4:77.8:11.8。

表一:麟游生产总值(GDP)

指标名称

绝对量(亿元)

增长速度%

生产总值

64.48

14.6

第一产业增加值

6.71

5.1

第二产业增加值

50.17

19.1

第三产业增加值

7.6

10.0

    2015年,全县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26.5亿元,增长15.6%;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县经济总量(GDP)的比重为41.1%。

    二、农业

全县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.14亿元,同比增长5.5%。完成农业增加值6.71亿元,同比增长5.1%。

    种植业总产值4.08亿元,增长9.7%。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3万亩,比上年增长4.26%,粮食总产量达到7.28万吨。其中夏粮面积12.2万亩,总产量为1.58万吨;秋粮播种面积21.2万亩,总产量5.7万吨。蔬菜种植面积3.23万亩,增长6.5%。烤烟种植面积1.2万亩,总产量1798吨。油料作物种植面积1.1万亩,总产量923吨(表二)。

表二:2015年全县主要农产品产量

名称

单位

2015

增长(%)

一、粮食总产量

万吨

7.28

9.7

 夏粮产量

万吨

1.58

6.7

 秋粮产量

万吨

5.7

10.6

二、油料总产量

923

0.44

三、烤烟总产量

1798

4.11

畜牧业总产值5.23亿元,同比增长1.1%。全年肉类总产量8270吨,增长2.94%。主要畜牧产品产量增加,存栏保持稳定(表三)。

表三:2015年全县畜牧业生产情况

指标名称

单位

2015

增长%

1.牛存栏

万头

5.39

-4.24

       牛出栏

万头

2.58

2.54

2.猪存栏

万头

1.01

-3.66

       猪出栏

万头

1.84

-2.18

3.羊存栏

万只

11.68

-5.32

       羊出栏

万只

11.43

5.78

4.肉类总产量

8270

2.94

林业产值1.13亿元,增长7.5%。全年核桃产量5100吨,比上年增长2%。

化肥折纯15242吨,增长2.82%。农膜使用量162.1吨,农药使用量47吨。农村用电量923万度,增加78万度,增长9.23%。

三、工业和建筑业

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94.17亿元,比上年增长14.7%。工业增加值48.6亿元,增长19.4%。其中,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47.01亿元,增长22.8%;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增加值1.59亿元,增长3%。

全县工业企业共生产中成药125吨,同比增长81.16%;自来水82.1万吨,增长2.57%;生产鲜冷藏肉402吨,增长4.69%;生产原煤1031万吨,增长5.6%(表四)。

表四:2015年全县主要工业产品产量

指标名称

单位

2015

增长%

中成药

125

81.16

自来水

万吨

82.1

2.57

鲜冷藏肉

402

4.69

原煤

万吨

1031

5.6

全县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.57亿元,同比增长12.9%。

四、固定资产投资

2015年,全县共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36928万元,同比增长24.0%,其中,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29145万元,增长24.0%。全年新增固定资产988426万元,同比增长37.8%。全年施工项目310个,同比增长31.9%,其中,竣工投产项目281个,增长37.7%,占施工项目总数的90.6%。

(一)固定资产投资按三次产业划分情况:

第一产业完成投资45832万元,增长19.3%;第二产业完成投资951102万元,增长22.8%;第三产业完成投资432211万元,增长29.3%。

(二)固定资产投资按镇和部门完成情况:

九成宫镇完成投资47137万元;崔木镇完成投资80830万元;招贤镇完成投资178570万元;两亭镇完成投资210582万元;常丰镇完成投资36385万元;丈八镇完成投资46535万元;酒房镇完成投资40790万元。

    发改局完成投资225970万元;住建局完成投资108272万元;招商局完成投资112573万元;工信局完成投资76734万元;交通局完成投资105506万元;财政局完成投资2315万元;供销联社完成投资13560万元;文广局完成投资5300万元;水利局完成投资24950万元;农业局完成投资18515万元;国土局完成投资8673万元;教体局完成投资8300万元;林业局完成投资27998万元;民政局完成投资3029万元;卫计局完成投资7021万元;质监局完成投资638万元;电力局完成投资300万元;扶贫办完成投资17520万元;烟草局完成投资1730万元;工商局完成投资2200万元;公安局完成投资505万元;环保局完成投资9700万元;人社局完成投资2030万元;安监局完成投资4030万元;粮食局完成投资500万元;档案局完成投资710万元;联通公司完成投资850万元;移动公司完成投资780万元;电信公司完成投资650万元。

(三)固定资产投资按行业划分情况:

农、林、牧、渔业完成投资45832万元,占投资总额的3.2%;采矿业完成投资461125万元,占32.1%;制造业完成投资147421万元,占10.3%;电力、热力、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投资44458万元,占3.1%;批发和零售业完成投资58140万元,占4.0%;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完成投资183653万元,占12.8%;住宿和餐饮业完成投资17400万元,占1.2%;房地产业完成投资101981万元,占7.1%;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完成投资42500万元,占3.0%;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投资277834万元,占19.3%;居民服务、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完成投资21479万元,占1.5%;教育完成投资6220万元,占0.4%;卫生和社会工作完成投资16561万元,占1.2%;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完成投资8800万元,占0.6%;信息传递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投资2918万元,占0.2%。

(四)固定资产投资按投资构成划分完成情况:

建筑工程完成投资1007573万元,占投资总额的70.2%;安装工程完成投资110867万元,占7.7%;设备工器具购置完成投资218949万元,占15.2%;其他费用99539万元,占6.9%。

(五)固定资产投资按资金来源划分完成情况:

国家预算内资金89521万元,占投资总额的6.2%;自筹资金1265009万元,占87.1%;其它资金95810万元,占6.7%。

五、贸易

2015年,全县共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710.5万元,比上年增长13.5%,其中,城镇完成消费品零售额42210.2万元,增长15.5%,乡村完成消费品零售额17500.3万元,增长8.9%。

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按行业划分来看,批发业完成7378.4万元,增长6.2%;零售业完成35860.3万元,增长12.0%;住宿业完成967.1万元,增长19.4%;餐饮业完成15436.7万元,增长20.8%。(表五)。

表五:2015年全县贸易情况

指标名称

单位

2015

增长%

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

万元

59710.5

13.5

城镇

万元

42210.2

15.5

乡村

万元

17500.3

8.9

批发业

万元

7378.4

6.2

零售业

万元

35860.3

12.0

住宿业

万元

967.1

19.4

餐饮业

万元

15436.7

20.8

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按规模划分来看,限额以上单位完成7321万元,增长41.2%;限额以下单位完成52389.5万元,增长10.4%。

六、交通和邮电业 

2015年全县交通运输业、仓储和邮电通讯业完成增加值9097万元,比上年增长5.8%。

全县年末电话用户80205户,其中,固定电话2152户,减少57%;移动电话78053户,增长4.4%。在固定电话用户中,城区电话1200户,农村电话952户;在移动电话用户中,移动用户48100户,联通用户23000户,电信用户6953户,分别增长14.7%、0.39%、55.5%。全年邮政业务总量522万元。移动电话普及率为90.9部/百人,比上年提高5.38个百分点。

2015年,我县继续加大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,交通保障逐步完善。S306彬麟界至麟游县城二级公路改建完成,G244陕甘界至凤翔段(麟游段30.5公里)、G342麟游至岐山蒲村段(麟游段12.2公里)改建开工,以及丈招路、两花路等5条县乡公路改建完成等,我县“三横五纵四支线”的公路网主骨架初步形成,全县公路总里程达到1750公里,所有行政村通上水泥路。全年完成货物周转量9853.9万吨公里,客运周转量49780万人公里。

七、财税和金融业

全县财政总收入5.88亿元,同比下降12.33%,地方财政收入2.11亿元,增长10.2%。其中税收完成收入1.72亿元,下降4.3%。全年财政支出9.53亿元,增长5%。其中,教育、科技、社保、医疗卫生、农林水事务、住房保障七大类重点支出8.05亿元,增长2.7%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39万元,较上年增长1.1%。

全县金融机构年末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4.07亿元,比上年下降11.0%。全县各金融机构年末各项贷款余额11.4亿元,增长19.4%。

八、教育和体育

截至2015年12月底,全县共有各类学校37所。其中,小学23所,普通中学4所,职业中学1所,幼儿园9所。

全县各类学校在校学生数11051人。其中,小学在校学生数4098人,普通中学5020人,幼儿园1933人。

全县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1042人。其中,中小学教职工人数894人,幼儿教职工人数148人。

全县各类学校毕业人数2451人,增加8.4%。其中,小学毕业生人数799人,增加4.5%;普通中学毕业人数1652人,增加3.8%。

2015年高考二本上线263人,上线率33.8%,比上年下降5.2个百分点。

体育事业蓬勃发展,竞技体育取得新突破,在全市第十一届运动会2015年青少年年度比赛暨第七届“奥运争光”选材运动会比赛中,荣获金牌14枚、银牌24枚、铜牌35枚,团体奖8个。

九、文化和卫生

“九成宫阙”入选“宝鸡新八景”,万家城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,北王、丈八、招贤等9个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。旅游营销宣传推介力度加大,先后举办九成宫全国书法大赛暨全国书法名家学术邀请展、“赏槐花、摘槐花、品槐花”艺术家走进麟游采风活动、九成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讲坛、“九成宫之夜”纳凉晚会等,“千年九成宫、现代避暑城”的旅游品牌初步打响,碑亭景区被批准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。

全县拥有卫生医疗机构135个,其中医疗机构123个;拥有卫生技术人员713名,在技术人员中执业医师195人,注册护士199人;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534张,其中医院床位数529张。全县村级卫生室100个,拥有技术人员118名。全县各类医疗机构共诊疗病人42.9万人次,健康检查1.09万人次;病床周转次数29.37次,病床使用率88.83%,出院者平均住院日11天。

十、人口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

据公安部门统计,年末全县户籍人口88188人(其中男46787人,占53.1%;女41401人,占46.9%),比2014年末87359人增加829人,增长0.94%。其中,18岁以下17505人,比2014年18384人减少879人,占总人数的19.8%;18岁—34岁30042人,比2014年30146人减少104人,占总人数的34.1%;35岁至60岁30198人,比2014年29838人增加360人,占总人数的34.3%;60岁以上10443人,比2014年8991人增加1452人,占总人数的11.8%。

    据1%全国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,2015年全县常住人口9.19万人。

据卫生和计生部门统计,全县人口出生率8.53‰、人口自然增长率2.83‰。

全县城镇从业人员(四下)劳动报酬20882.8万元,比上年增长8.6%。其中,在岗职工工资总额20470.9万元,增长7.9%;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中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9937万元,非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733.2万元。全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9221元,增长10.9%。

全体居民收入12733元,增长10.5%。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462元,增长7.8%。

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46元(新口径),增长9.3%。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482元,增长5.5%。

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(新口径)7518元,增长9.0%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6431元,增长8.7%。

新农合参合人数72620人,参合率100%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00元,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5%以上。

十一、生态环境

2015年,主要污染物减排率1.63%,城镇污水和垃圾集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95%,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%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3.9%。

2015年农村安全用水普及率89.2%;森林覆盖率35.1%。

 

注释:1.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;

     2.公报中的价值指标均为当年价格,增速均按可比价格计算;

 3.生产总值、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,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;

 4.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,从2011年开始,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城镇项目投资、非农户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户投资。

5.从2011年开始,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;

6.限额以上商贸企业(单位)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(单位)、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(单位)、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(单位);

      7.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主营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。最新统计制度规定:居民服务、修理和其他服务业(O门类),文化体育和娱乐业(R门类)的规模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。

 8.从2012年起,粮食作物、畜牧业生产以宝鸡市统计局评估数据为准。

 9.国民经济核算从2014年起,将“农林牧渔业”中的“农林牧渔服务业”,“采矿业”中的“开采辅助活动”、“制造业”中的“金属制品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”三大类调整到第三产业。

 

    数据来源:本公报中,公路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;人口数据来自县公安局;人口“三率”、卫生数据来自县卫计局;邮电、通讯数据来自县邮政局、电信局、移动公司、联通公司;文化、旅游数据来自县文广局;金融数据来自县农行、县信用联社、邮政储蓄银行;教育、体育数据来自县教体局;林业、水利数据来自县林业局;煤炭数据来自县财政局;环保数据来自县环保局;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。

 


信息来源: 县统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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